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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

信息来源于:清苑在线 发布时间:2012/7/15


行政行为: 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河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试行)》
内容描述: 由县人口计生行局或受委托机(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作出征费或者处罚决定。
1、实施征费或者处罚先行立案;
2、进行调查取证;
3、交受案机关进行审理;拟作出征费或者处罚决定
4、行政告知及听证;
5、下达征费或者处罚决定,征费或者处罚决定书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
6 、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者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征费或者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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